我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总账系统模块中碰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:
是否可以反结账到2017年3月
具体的情况如下:
发现2017年三月有一笔会计分录错误,是否可以只反结账到3月,还是必须一个月一个月的反结账反记账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,应该如何解决呢?注意以下内容来自网友提供的尝试性解决方案,操作前请务必参考用友软件备份账套数据教程备份数据,如果未能解决您的问题,可以点击并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。
我们上软件的目的,就是要规范这些事情,从会计角度上来说已经结账,以前月份根本就不允许修改了,只能最新月份做红冲凭证处理的!
嘿嘿,看来T3的应该更新这个功能了
必须一个月一个月反结账反记账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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